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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期 
 
以实际行动为“党员律师”称号增光——大公所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纪实
 发表时间:2011-03-16

 --大公所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纪实

 

“我是一名律师,我更是一名共产党员!”自省司法厅党委在全省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大公所支部广泛开展了以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先锋工程”活动,参加这次活动的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都自豪的亮出自己是共产党员的身份。全体党员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牢牢地把握律所正确的办所方向,齐心协力,奋力拼搏,先后荣获“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所”和“浙江省服务经济建设突出贡献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引领着广大律师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示范和带头作用。

 

、提高认识,自觉把党建工作摆到首位

大公所多年来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作为核心竞争力之一,办所之初就牢牢把握了正确的办所方向,事务所从办所之初就高度重视党建工作,通过以党建促所建、抓党务促业务作为律所党建工作的方针。

大公所于1996年建立了党支部,有效开展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党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评议活动,认真进行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党的先进性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主题教育,增加了律师的社会责任和执业良知。

建所十六年来,党支部始终遵循“把骨干发展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的原则,积极建立党员发展机制,在繁忙的日常工作中,发现和凝聚优秀人才,特别是每年一度的招聘会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学生党员为大公所实习律师。党员已经由成立之初的3名发展壮大到今天的13名,党员律师占事务所执业律师将近二分之一。近年来,党支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将有计划培养一批带头争先创优、带头诚信执业、带头敢于担责、带头乐于奉献,职业道德好、业务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党员律师作为律所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且在多次攻坚克难、企业解困战役中将党员律师推至第一线,以此展现党员律师的先进性。为保证律师事务所正确的发展方向,保证律师事务所正确的政治方向,党支部坚持统一上党课,要求党员律师将党的先进性融入到日常各项工作之中,服务、服从于中心工作。针对律所的实际,大公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工作中所需的科学理论、业务知识、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定期举行业务研讨会,鼓励党员律师根据各自的兴趣和专长,选择参加各领域的法律讲座和研讨会,努力引导他们向专业律师方向发展,党员律师的服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升。为了营造一个有利于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成长的环境,党支部建立了一个拥有10000余册书籍的图书室和一个党员活动室,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所内党员律师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大公所律师多次在国内著名报刊、杂志上发表专业论文30余篇,多名党员律师在省、市律师实务研讨会上屡获大奖。

二、充分发挥“两个作用”,彰显党的先进性

大公所能够在激烈竞争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持续发展壮大,与具有一支很强战斗力的党员队伍有关。共产党员李旺荣,既是大公所的创始合伙人,又是大公所改革发展的带头人,系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建设领域百名优秀专业律师。2007年、2010年两次被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授予“绍兴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李旺荣律师非常注重律师事务所精神文明建设和律所的品牌建设,自己以身作则,坚持从严治所。为创建人才层次高、作风思想好、服务质量好、科学管理好的一流律师事务所,大公所支部在李旺荣的倡议下,发出关于向全社会推行“优质文明服务承诺”的决定,在清廉服务、法律援助、义务咨询、投诉监督等八个方面向全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切实履行,受到了客户及广大公民的好评。另外,大公所支部自争先创优活动开展以来,在绍兴律师中率先实行“我是一名律师,我更是一名共产党员”的志愿者行动,通过评选党员律师亮牌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标兵以及开展“服务社会比贡献、促进和谐争先锋”等活动,来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他的影响下,马杰、冯坚、张德江、劳晓洁、潘湘元、刘胤、姜卫东等党员律师在各方面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近年来,大公所把所内受理的重大法律事务,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敏感案件和急难险重任务尽量交给战斗力、凝聚力强的党员律师团队去完成,让党员律师在关键时刻发挥先锋队作用。例如,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之一的纵横集团出现流动资金严重短缺,企业陷入困境,经债务人申请,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企业重整并同时指定了大公所为破产管理人。鉴于该企业债权债务金额庞大,且关联企业间的法律关系相当复杂,大公所组织了以党员律师李旺荣为组长,冯坚律师为副组长,由10多名律师组成的工作团队进驻该企业现场办公,根据市委、市政府“稳定生产、稳定社会、稳定经济”的总体要求,着手处理与破产重整程序有关的各项法律事务,全力帮助企业解困,充分发挥了党员律师的带头作用。通过6个月异常艰苦的努力,最终实现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生产不停、担保企业正常生产不受影响、资产不流失、职工不下岗、社会秩序不乱的重整工作目标。又如,去年2月,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达128亿的嘉绍跨江大桥正式动工,大桥指挥部聘请大公所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大公所为此组建了由5名律师组成的专业律师团队,为工程指挥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其中精选三名党员律师为团队骨干律师,以确保该项工程的顺利推进。为彰显大公所党的先进性,大公所近年办理的新破产法实施后浙江省法院受理的首例嵊州第三羊毛衫厂破产案;绍兴市支援青川灾后重建工程;绍兴市交通集团20亿交通债券的发行;绍兴市奥体、科技、文化等三大中心和绍兴城市广场、火车站广场、诸永高速等30多个重点项目的建设以及绍兴袍江新区、绍兴经济开发区、绍兴镜湖新区、绍兴县平水副城和规划面积达500平方公里绍兴滨海新城的开发、建设和管理,都活跃着党员律师的身影。大公所党员律师的服务质量和专业能力,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和媒体的赞扬,大公党员律师的实际行动为“律师党员”称号增辉。

 

三、积极从事公益事业,履行党员的公共服务义务

大公所在积极探索事务所建设和发展的同时,还积极履行公共服务义务。大公所党员律师大多都是业务骨干和各条业务线的带头人,其中管理委员会9名成员中有6名是共产党员,在各项公益活动中,党员总是带好头。近年来,大公支部组织党员律师通过担任省人大地方立法专家组成员、省政府信访律师顾问团成员、市政府法律顾问、人大法律咨询员、政协委员等平台,化解矛盾、展示形象。党员律师还积极参与省领导、市领导的信访接待任务,陪同省、市接访领导至一线现场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同时还主动深入社区了解情况,定期到社区为广大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近三年来,大公所共办理各类诉讼、非诉讼的法律事务3000余件;免费接待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为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起草、修改法律文件2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约15亿元,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外,党员律师还主动地为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进行事先干预,变事后化解为事前预防,最大限度地把企业经营和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消灭在初始阶段,增强企业抵御经济危机的能力。为此,党员律师为500多家企业进行了法律体检,编印了1000册法道(案例)汇编,送给法律体检联系点,以增强企业知法、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大公所党员律师在为党委、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同时,还组织党员律师结对扶贫、捐资助学。2009年,大公所支部响应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号召,积极参与“绍兴市未成年人爱心救助基金”捐资活动,与其他发起捐资单位支部一起共同设立了“绍兴市未成年人爱心救助基金”,并为该基金捐助了第一笔启动资金。汶川特大地震、舟曲泥石流,党员律师先后多次向灾区捐款,累计捐款数达80000余元。20103月,为筹建嵊州绍兴律师爱心楼党员律师又带头捐款了50000元。

积极从事公益事业,履行公共服务义务,体现了大公律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去年430日,由大公所全部党员律师牵头筹集资金,向为新中国第一座水电站建设作出巨大牺牲的淳安县临岐镇捐款20多万元,筹建了一所“淳安县临岐镇大公希望小学”。今年33日,大公律师希望小学正式落成,从此淳安县临岐镇17个村子的600余名小学生拥有了崭新的教育楼以及相应的校园配套设施。大公律师通过这些爱心行动来回报社会各界对大公所的支持和厚爱,同时也体现全体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的眷眷爱心。

由于党建工作成绩显著,大公所党支部多次被绍兴市司法局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和五好基层党支部,多名党员律师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大公所被浙江省司法厅授予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所,同年大公法律服务商标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大公律师服务团队被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确定为绍兴市重点创新团队培育对象。2010年大公所被评选为“长三角地区工程法律服务突出贡献律师(团队)事务所”和浙江省服务经济建设突出贡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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