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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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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动态 
 
2008年4-6月
 发表时间:2009-06-01


 本所选送论文在绍兴市2008年度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上获奖

     2008年绍兴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于6月28日在绍兴饭店鲁园冬厅举行。本次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史和新,绍兴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陶建军及部分主任律师担任评委。经评选,本所冯坚、劳晓洁律师撰写的《论破产案件中管理人对债权的审查》一文获二等奖;魏锋律师撰写的《浅论网络环境下的虚拟财产》一文获三等奖。


 
陈莉敏参加2008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申报企业辅导培训

     6月24日,本所行政部主任陈莉敏赴金华市参加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举办的2008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申报企业辅导培训。本次培训主要内容为浙江省著名商标申报、认定标准、程序及实务操作;商标管理、保护等相关内容。本所继2004年注册使用的大公图形服务商标被评为绍兴市著名商标后,力争在今年参评浙江省著名商标并获得成功。


 
李旺荣律师主持召开市律协五届七次会长办公会

     6月23日,李旺荣律师主持召开市律协五届七次会长办公会。本次会议主要研究了由绍兴市律协承办的浙江省律协第三届青年律师论坛的具体工作。省律协第三届青年律师论坛主题为创业创新与青年律师,论坛形式包括嘉宾演讲、主题演讲和青年律师演讲。为保证会议的成功召开,会议确定了会务组的总协调人,同时确定成立了论坛组委会秘书处,下设接待组、宣传组和后勤组,各个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会议还对其他具体的会务工作作了详尽布署。


 
本所律师应邀参加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与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专题研讨会

     6月20日,本所李旺荣主任、冯坚副主任及严炎中应邀参加了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与浙江永大律师事务所在杭州百瑞四季酒店联合举办的专题研讨会。这是该两家律师事务所结成合作关系后的第二次工作经验交流暨专题研讨。会上上海得勤所的四位高级合伙人就私募融资、创业板上市、环保新能源及打击网络私服等律师新业务领域作了精彩的讲座。会后,李旺荣主任与该两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达成初步意向,明年三家律师事务所将共同合作,在绍兴举办一次工作经验交流及专题研讨会。


 
本所受聘担任绍兴风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6月4日,本所蔡乐平律师受聘担任绍兴风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公司主要产品服务为:批发、零售太阳能光伏应用产品及配件、光电光热系统产品及配件、汽车装饰材料及设备;太阳能光伏应用、光电光热系统、汽车装饰的技术咨询服务等。


 
陈志慧、石宁辉二位实习律师加盟本所

     5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并获法学硕士学位的陈志慧、石宁辉二位实习律师加盟本所。
 
冯坚律师应邀为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作法律讲座

     5月31日,本所冯坚律师应邀为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作法律讲座。冯坚律师就物权法与担保法的十大区别,合同法中的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承担等合同法律实务及汶川大地震应急民法思考等几个方面内容结合案例作了演讲。


 
李旺荣律师参加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培训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培训规定》,5月31日,李旺荣律师作为CIETAC选聘的新一届仲裁员参加了在上海银河宾馆举办的2008年CIETAC上半年度仲裁员培训活动。本次培训主要为仲裁规则的讲解,仲裁员办案指南的解读,裁决书的制作等内容。培训结束,李旺荣律师参加仲裁员聘书颁发仪式,李旺荣律师受聘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聘期自2008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


 
李旺荣律师参加省律协主办的“2008·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

     5月29日至30日,李旺荣律师作为绍兴市律师协会会长参加由省律协主办,杭州、省直律协承办的“2008·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省人大法制委主任胡虎林、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强军、中华全国律协副秘书长马国华等应邀出席开幕式,各市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和来自广州、南京、苏州、南昌、合肥、乌鲁木齐6城市及全省各市的近100名律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参加论坛。省律协章靖忠会长致大会开幕词,吴强军副厅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本次论坛紧紧围绕“律师行业的管理与发展”这一主题,采用专题演讲、对话交流等形式,深入细致地研讨了“律师业如何实现科学发展”、“新《律师法》对律师业的影响”、“律协党组织的建设”及“市级律协的地位和作用、困惑与希望”等问题。这不仅是我省律师行业在新的《律师法》施行之际举办的一次高层专业论坛,同时对推动我省的“两结合”管理体制再上一个新台阶也具有积极意义。


 
陈海滨律师应邀在绍兴电视台“今日传真”栏目发表法律意见

     5月29日,陈海滨律师接受绍兴电视台“今日传真”栏目采访,就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起农民工采取极端方式追讨欠薪事件发表法律意见。陈海滨律师从类似事件频繁发生的根源、对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影响、极端讨薪方式的弊端及合法、合理处理方式等几个方面详细阐述了观点,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并得到积极反馈。

 
 
本所与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移民法律事务

     5月28日,经事务所研究决定,本所和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移民法律事务。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开展移民法律服务事务已有丰富的经验,现期望和本所合作开拓在绍兴及周边地区的移民法律服务市场。


 
本所代理的绍兴市人民政府与某房地产公司返还财产纠纷案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胜诉

     5月28日,本所李旺荣、丁继胜律师代理的绍兴市人民政府与某房地产公司返还财产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了某房地产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并判由上诉人某房产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至此,这个历时近一年半的案件最终以绍兴市人民政府全胜而结案。

     2006年11月16日,某房地产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绍兴市人民政府返还不当得利6300余万元,并归还位于绍兴市某小区的房屋两套。2007年12月1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某房地产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支持其一审的诉讼请求。

     绍兴市人民政府对本所寄予了充分的信任,继本所成功代理该案一审活动后,又继续委托本所代理该案的二审诉讼活动。李旺荣、丁继胜律师续作为二审代理律师,在法定期限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充分有力辩驳某房地产公司上诉观点的二审答辩状。2008年3月4日,通过最高院开庭审理,法庭上的据理力争,最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认定:本案所涉的市政府《会议纪要》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不是市政府的单方法律行为;且在之后,某房地产公司为履行了该《会议纪要》载明的主要义务,又陆续签订了三份协议,该协议已实际履行并为市政府所接受,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会议纪要》及系列合同、协议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市政府取得本案资产有相应的合同依据,某房地产公司主张市政府取得财产系不当得利应予返还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故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某房地产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至此该案的一、二审代理取得圆满成功,该案的成功代理为市政府避免了可能产生的巨大经济损失。

 


 
本所律师参加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建筑与房地产律师理论实务研讨会”

     5月24日,本所丁继胜、沈锋标、顾群英律师参加了绍兴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举办的“建筑与房地产律师理论实务研讨会”。丁继胜律师主持了论文的研讨活动。各位投稿律师就投稿论文和与会律师进行交流、探讨,并由评委进行点评。本所沈锋标律师提交的《物权法施行后在建工程抵押的若干问题探讨》一文,获绍兴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2008年实务理论研讨会三等奖。

 


 
嘉兴市律师协会考察团应邀来我所考察交流

     5月23日,嘉兴市律师协会崔明刚会长一行应邀在市司法局律管处潘红红处长的陪同下来我所考察交流。崔明刚会长一行察看了大公所办公环境、观看了大公所12周年纪念专题片。之后,双方在事务所品牌建设、人才培养、分配机制、客户服务、非诉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李旺荣主任还对绍兴市律协近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向考察团作了汇报,潘红红处长对绍兴市律协近年来的工作作了总结,同时鼓励大公律师在品牌建设上更上一层楼。
 


本所受聘担任浙江金佰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5月22日,本所李旺荣、冯坚律师受聘担任浙江金佰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浙江金佰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设计、制造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大型高科技环保企业。企业以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为技术依托,并与其建立了紧密的合资、合作关系。


 
本所受聘担任绍兴市公路管理处法律顾问

     5月20日,本所李旺荣、马杰律师受聘担任绍兴市公路管理处法律顾问。绍兴市公路管理处系市级公路管理机构,隶属绍兴市交通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养护科、路政科、法制科、财务科、高速路政大队,以及直属单位市郊公路段。主要职责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境内8600多公里的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和农村公路行使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公路养护大中修计划的编制和审核;负责全市公路及有关设施的管理;负责全市国省道公路路政许可事宜的审批和审核;负责全市公路标志标线的管理;负责全市高速公路路政案件的查处,以及重大或跨县(市、区)路政案件的协调和查处。


 
本所代理的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绍兴某纺织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终审胜诉

     2008年5月19日,本所李旺荣、沈锋标律师代理的原告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绍兴某纺织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中成公司于2005年3月23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经开庭审理,一审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了中成公司的起诉。中成公司不服向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经审理,省高院作出二审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定原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原审法院重新立案,经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本案在一审判决不利的情况下,本所接受中成公司的委托,参加省高院的二审诉讼活动。省高院经再次审理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经一审法院重新审理,采纳了原告代理人的代理意见,支持了中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最终被省高院终审判决维持。该诉讼案件历时三年多,经过了三个一审、三个二审程序,最终以原告中成公司胜诉而结案。


 
本所受聘担任浙江汇峰建设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5月18日,本所李旺荣、沈锋标律师受聘担任浙江汇峰建设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浙江汇峰建设有限公司现有千余名职工,拥有现代化施工设备,专业技术能力雄厚。曾承建蓝天-市心广场工程、绍兴轻纺贸易中心工程、振湖酒业工程等大型工程。公司发扬“精雕细琢,精诚合作”的企业精神,遵循市场规则,遵循“让用户满意”的服务宗旨,以市场拓展、信息化技术为先导,以人才开发、科学管理为基础,打造现代企业品牌,以优质服务赢得用户,以精品工程奉献社会。


 
李旺荣律师出席市律协五届三次理事会

     5月17日,李旺荣律师出席绍兴市律协五届三次理事会。绍兴市司法局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周骄德应邀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绍兴市律师协会2007年工作总结》、《绍兴市律师协会2008年工作要点》、《绍兴市律师协会2007年会费使用预算》、《绍兴市律师业发展规划纲要(2008-2012)》和《绍兴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增补的常务理事选举办法》等报告,并对常务理事会递交的越城区、嵊州市、新昌县增补的常务理事候选人进行了无记名投票。会上,绍兴市司法局局长周骄德作了重要讲话。

 
 
李旺荣律师主持召开市律协五届九次常务理事会

     5月16日,李旺荣律师主持召开了绍兴市律师协会五届九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传达了赵光君厅长在省律协七届二次理事会扩大会会议上的讲话;通报了我市在这次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省律师行业优秀网站、所刊、所徽评选中获奖的律师事务所情况。审议了需提交五届三次理事会的各项文件,并讨论了将由绍兴市律师协会承办的第三届浙江青年律师论坛的相关事宜。同时各分管副会长汇报了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下半年度的工作打算。最后,会议通过了成立“绍兴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考核委员会”的决定。


 
本所受聘担任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法律顾问

     5月15日,本所李旺荣、蔡乐平、冯坚律师受聘担任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法律顾问。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的前身为越城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1994年12月,原有1家县级法人联社和5家法人信用社。2004年2月作为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首批改革试点单位,按照统一法人模式进行改制,2005年1月6日正式挂牌成立绍兴市区农村合作银行。市区信用联社于2007年5月,向越城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了组建合作银行的意向,并于8月正式开展预筹建工作,其间,经历了清产核资、净资产处置、召开发起人会议、向社会公开定向募集股金、选举股东代表等工作。在近日召开的股东代表大会上,明确了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为“三农”服务的经营方向,信贷资金首先确保辖内农业和农民需求,提出了支农贷款逐年增长,争取在2010年各项存款超100亿元,农业贷款余额达到11亿元的目标。


 
本所全体人员参加健康体检

     5月14日,本所全体人员统一至绍兴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活动。这是事务所集体组织的第六次健康体检活动,是大公所关爱员工身心健康的其中一项举措。


 
本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自发为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同胞捐款

     5月12日,本所律师从新闻媒体知悉,四川汶川发生了8级大地震后,第二天,即自发组织为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同胞捐款活动。本所公告栏及所内局域网均发布了募捐倡议书。全所人员积极响应,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为处于极度危难之中的灾区人民奉献爱心,并踊跃捐款救助,以期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截止5月16日,本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共为灾区人民捐助善款达人民币53050元,募集的全部款项已通过绍兴市红十字会捐往四川灾区。

 


 
本所律师参加市律协举办的“迎奥运圣火,展律师风采”百名律师登山健身活动

     5月10日,本所律师参加绍兴市律师协会在香炉峰景区举行“迎奥运圣火,展律师风采”百名律师登山健身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并祝福2008北京奥运会取得圆满成功,迎接5月17日奥运圣火在绍兴的传递。本次登山活动,本所张德江律师作为登山健身活动的“保健医生”,为本次登山活动的安全进行,提供了全程医务保障。


 
李旺荣律师参加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

     5月10日至13日,政协绍兴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绍兴召开。李旺荣律师作为市政协委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协绍兴市六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了绍兴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会议期间,李旺荣积极建言献策,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立物业企业公示制度等二个建议提案,受到提案审查委员会的关注。经政协绍兴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十一次主席会议通过,李旺荣被确定为特邀人士界别召集人。


 
本所受聘担任杭州中原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5月7日,本所蔡乐平律师受聘担任杭州中原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房地产市场调研、项目可行性分析、营销推广策划、广告设计、销售代理等全程营销服务工作的专业房地产营销代理公司。


 
本所受聘担任绍兴万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5月7日,本所冯坚律师受聘担任绍兴万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公司创立于2002年7月,是以LED电子显示屏研发、生产、销售、智能监控系统构建、网络安全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智能化楼宇施工等为主营的高科技公司。公司依托合作各方的优势,精心打造了市场管理、研发管理、生产和工程安装、财务管理等多个专业平台,已经迅速崛起为行业的领跑者。公司为LED行业协会的会员,多次参与过行业标准的制订。公司拥有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专业进取的技术队伍;公司以"立足高新科技,服务社会经济"为终极目标,正在迅速稳健地发展壮大。
 


本所四位实习律师参加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上岗培训

     5月5日至5月18日,本所实习律师严炎中、董樑、潘兆忠、邹高铃在浙江省委党校参加了为期二周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上岗培训》。这是省律协首期按照全国律协去年3月1日颁布生效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规定举办的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基础课程、技能性课程及各类专业课程,资深律师和专家学者的讲授使本所参加培训的实习律师受益匪浅,为今后从事律师职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续聘本所担任法律顾问

     5月4日,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续聘本所李旺荣、严洪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绍兴市组织贯彻国家《标准化法》、《计量法》和《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职能部门,担负着服务经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安全生产、依法维护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2000年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以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辖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和越城区等五县一区六个基层局。曾连续六年(1996-2001年)获得省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优胜单位荣誉称号;2002年,被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全省质监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全国质量监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局党委曾获省局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本所担任法律顾问

     4月28日,本所李旺荣、冯坚、丁继胜律师受聘担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该集团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是全国第一家以大型专业批发市场为基础改组的股份制企业。1997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轻纺城”股票,股票代码为600790。公司先后荣获“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全国纺织工业企业先进集体”、“浙江省百强民营企业”,“浙江省服务业80强企业”、“绍兴市百强企业”。公司以中国轻纺城营业用房的开发、租赁和物业管理为主业,集市场、物流、酿酒、房产等行业于一体,拥有“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分公司、浙江中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中轻控股集团公司国际物流中心、浙江中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中轻担保有限公司、浙江宝驰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0余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


 
丁继胜律师应邀为浙江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建筑法》专题讲座

     4月26日,丁继胜律师应邀为浙江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建筑法专题讲座。丁继胜律师结合案例实际从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合同管理,签证索赔,竣工结算,违约责任等方面对《建筑法》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丁继胜律师的专题演讲,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与本所共同向社会发出倡议书

     4月25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与本所共同向全市法官和律师发出倡议:共同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共同营造独立不对立、交流不交易、沟通不串通、说法说理不说情的良好工作氛围;不超越正常的工作关系;不将个人情感因素带入具体案件的处理中;坚决杜绝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权钱交易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交往。为建立相互独立、彼此尊重、相互理解、互为监督的符合社会主义法治要求的法官与律师关系,建设法治绍兴,实现公平正义作出我们法律人应有的贡献。


 
陈海滨律师应邀参与绍兴人民广播电台热线直播解答活动

     4月24、25日及6月10日,陈海滨律师应邀担任绍兴人民广播电台“市民与法律”栏目嘉宾,参与热线节目直播,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陈海滨律师就绍兴市民关心的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刑事疑难案件等法律问题作了详细讲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吴东恩律师参加绍兴市消保委组织的保险行业消费者评议活动

     4月22日,吴东恩律师以消费者评议员的身份参加了绍兴市消保委组织的保险行业(寿险)消费者评议工作会议。在之后的一月多月时间里,根据会议精神,吴东恩通过参与问卷调查、随机采访(消费者)和单位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其中3家寿险公司展开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书面评议意见。5月29日,吴东恩与其他消费者评议员在中国人寿绍兴分公司共同参加了市区13家人寿保险公司消费者评议现场通报会。


 
本所丁继胜律师当选绍兴市十大优秀青年

     4月22日,经绍兴市司法局党委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媒体公示,社会投票,最终本所丁继胜律师当选绍兴市十大优秀青年。本次评选活动由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共青团绍兴市委、绍兴市青年联合会联合举办。丁继胜律师获此殊荣,是本所的骄傲,也是绍兴市律师界的骄傲。
 


本所受聘担任绍兴市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4月20日,本所李旺荣、丁继胜律师受聘担任绍兴市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绍兴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项目---卧龙·金湖湾,位于绍兴袍江开发区,总征地面积139212平方米(208.8亩)。总建筑面积31万㎡,总投资规模3.3亿元。卧龙·金湖湾项目荣获2006年度浙江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小区;2007年度绍兴市第七届房地产博览会销售冠军楼盘、十大人气楼盘和十大畅销楼盘。2008年2月29日至3月1日,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中国指数研究院联合发起并主办的“2008第八届中国房地产发展年会”上,被评定为“2008中国十大宜居住宅杰出项目”。


 
本所律师参加2008年度律师继续教育培训

     4月19日,本所律师参加绍兴市律师协会组织的2008年度律师继续教育培训。本次培训邀请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许建宇教授主讲《劳动合同法》。许教授作为劳动合同法的起草组成员之一,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热点、变化及律师实务应对策略等方面为我市律师进行了精辟解读。


 
李旺荣律师参加市律协第一次党工委会议

     4月14日,市律协党工委第一次工作会议在绍兴市司法局党委会议室召开。李旺荣律师作为市律协党工委副书记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学习了《绍兴市律师业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绍律党(2008)1号文件,并对开展好活动作了动员;学习了中组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听取了李旺荣会长就即将召开的市律协五届三次理事会内容的汇报;会议还通报了省厅《关于2007年度全省律师行业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法官与本所律师就如何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举行座谈会

     4月12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全体法官在王铃铭庭长的带领下,来我所就如何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与本所律师举行座谈会。座谈会上,法官与律师就“法官眼中的优秀律师和律师眼中的优秀法官”交流了各自的观点。针对当前的司法环境,王铃铭庭长提出了努力建立完善“独立不对立、交流不交易、沟通不串通、说法说理不说情”的法官和律师关系;李旺荣主任提出了“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沟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构建健康和谐的司法环境”的倡议。座谈会在轻松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李旺荣律师参加市中院、市司法局联合召开的“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座谈会

     4月10日,李旺荣律师参加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司法局联合召开的“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座谈会。座谈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市委政法委秘书长王中灵,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钱武生,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潘红红、越城区法院监察室主任赵志明等参加了座谈会。

     这次座谈会是在法院试点单位,越城区法院开展“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活动期间召开的,主要是征求律师对“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活动的意见建议。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钱武生介绍了召开本次会议的背景。李旺荣律师代表绍兴市律师协会作专题发言,他在肯定绍兴法官与律师关系总体较好的基础上,就如何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正常工作关系,相互尊重,提高法官和律师职业素质,合理安排审判业务,建立相互监督平台,加强审判业务信息交流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本所为市消保委即将推出的《汽车买卖合同》、《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提修改意见

     4月3日,应绍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要求,本所消保委律师团为消保委拟于近期在绍兴市汽车销售、维修行业中推出的《汽车买卖合同》、《汽车维修合同》示范文本作审核修改。本所律师团专业律师对上述文本在汽车买卖过程中质量的约定、交付手续的完善及汽车因质量问题涉及如何进行修理、更换、退货和汽车维修过程中涉及的修竣验收、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了完善修改,并从法律层面提出了修改意见。
 


本所所徽、所刊被评为浙江省律师行业“优秀所徽”、“优秀所刊”

     4月2日,本所参加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的优秀“所徽、网站、所刊”评选活动,并获浙江省律师行业“优秀所徽”二等奖,“优秀所刊”三等奖。此次评选活动是在全省600多家律师事务所递交的27本所刊,53个网站和76个所徽中产生,最终评选出了优秀“所刊、网站、所徽”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3名,三等奖各10名。


 
绍兴市人民政府续聘李旺荣律师为法律顾问

     4月1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在绍兴饭店贵宾厅举行“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本所李旺荣律师被续聘为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钱建民市长参加聘任仪式,代表市政府为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作了重要讲话。钱市长寄予法律顾问,要珍惜机遇,展现才干,珍惜社会对律师的信誉,为绍兴的社会建设和法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要诚实信用,严于律己,做好行业的表率,为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作出贡献;要主动关心政府的行政工作,主动提意见和建议,把好法律关,为市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判根、市司法局副局长吴永星、市律师管理处处长潘红红等参加了聘任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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