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敏雷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毕业
地址:绍兴市中兴中路375号B 座7楼
电话:0575-88207760
传真:0575-88209990
邮编:312000
电子邮箱:kz_qml@126.com
业务领域:
公司治理、股权纠纷、私募投资、金融借款、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等。
刑事经典案例:
☆ 钱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获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 蓝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罪名从销售伪劣商品罪变更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 傅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取保候审,缓刑)
☆ 张某诈骗案(取保候审,缓刑)
民商事经典案例:
☆ 郑某某、王某某诉张某某(男)、张某某(女)追偿权纠纷再审纠纷(担任被告张某某两人的代理人,申请再审,再审改判,完全免除了张某某两人的责任。)
☆ 绍兴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诉诸暨市店口镇江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担任原告绍兴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经一审、二审,胜诉;申请强制执行,要回全部工程款。)
☆ 嵊州市友田电器有限公司诉浙江明凯照明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担任原告嵊州市友田电器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胜诉,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要回所有欠款。)
☆ 俞某诉吴某婚姻家庭纠纷(担任上诉人俞某二审代理人,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达成和解,争取到一半涉案财产。)
☆ 江苏洪业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诉刘某劳务合同纠纷(担任上诉人刘某二审代理人,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达成和解,减少损失约三分之一。)
☆ 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中核博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担任上诉人中核博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审代理人,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达成和解,减少了损失。)
☆ 沈某诉金某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担任原告沈某代理人,经一审、二审,胜诉,判决支持诉讼请求,并执行到位。)
☆ 王某诉娄某、范某民间借贷纠纷(担任原告代理人,胜诉,判决支持诉讼请求;并在随后的强制执行中,全部执行到位。)
☆ 宓某诉宁波佳红服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担任原告代理人,胜诉,判决支持诉讼请求。)
☆ 刘某诉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五村经济合作社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担任被告二审代理人,胜诉。)
非诉专项法律服务:
☆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资格、股权转让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 绍兴冰剑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宁波冰剑投资合伙企业实控人变更出具法律意见书。
社会活动:
☆ 浙江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
☆ 绍兴市律师协会基层治理专业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