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30日根据绍兴上虞申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绍兴市上虞区绿健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将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为便于各债权人申报债权、了解绍兴市上虞区绿健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有关情况,管理人已在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网站开辟了绍兴市上虞区绿健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专栏,并将在专栏中及时发布或公告绍兴市上虞区绿健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相关信息,敬请各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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