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润丰珠宝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诸暨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8日根据陈祖良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润丰珠宝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将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为便于各债权人申报债权、了解浙江润丰珠宝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的有关情况,管理人已在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网站开辟了浙江润丰珠宝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专栏,并将在专栏中及时发布或公告浙江润丰珠宝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相关信息,敬请各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关注。
附: 1. 法院受理裁定书 点击下载 2. 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点击下载 3. 法院公告 点击下载 4. 债权申报须知 点击下载 5. 债权申报文件格式范本 点击下载
注:以上文件各申报人可点击下载。申报人填写和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登记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