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根据绍兴上虞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9月30日作出(2020)浙0604破申3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绍兴上虞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管理人。管理人将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
为便于各债权人申报债权、了解绍兴上虞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的有关情况,管理人已在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网站开辟了绍兴上虞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重整程序专栏,并将在专栏中及时发布或公告绍兴上虞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重整程序一案的相关信息,敬请各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关注。
绍兴上虞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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