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的申请,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作出( 2021 )浙 0602 破申 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瑞芬特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为浙江瑞芬特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将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为便于各债权人申报债权、了解浙江瑞芬特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有关情况,管理人已在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网站开辟了浙江瑞芬特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专栏,并将在专栏中及时发布或公告浙江瑞芬特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相关信息,敬请各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关注。
浙江瑞芬特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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