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裁定受理了道道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指定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管理人将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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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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