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日根据台州市奥华欧陆装饰材料厂的申请裁定受理了诸暨市新城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为诸暨市新城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将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为便于各债权人申报债权、了解诸暨市新城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有关情况,管理人已在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网站开辟了诸暨市新城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专栏,并将在专栏中及时发布或公告诸暨市新城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相关信息,敬请各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关注。
特别提醒:考虑债权人数众多,诸暨市新城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将通过优莫百破产案件管理系统即“优破案”进行,债权人除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外,还应通过“优破案”公章微信号平台注册账户并按书面债权申报文件填报申报债权基本信息(网上申报办法详见《优莫百破产案件管理系统债权人会议网络投票使用说明》)。网上填报债权基本信息请通过微信扫描一下二维码:
诸暨市新城金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2月16日
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联系人:
谢益唯律师,手机号码:15988222756
沈 洁律师,手机号码:16605857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