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翔鹰玻璃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2023年10月16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浙0604破申2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绍兴上虞翔鹰玻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将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管理人将在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www.zjdagong.com及时发布或公告有关绍兴上虞翔鹰玻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相关信息,敬请各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