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浙0602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绍兴南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将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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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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